镇上的一个经纪人做广告说,她将向任何与她一起上市或与她签署买家代表协议的人赠送昂贵的水疗中心礼券. 这不道德吗??

如果代理商在其广告中清楚地传达了在某人有权获得礼品券之前必须发生的任何突发事件,则不违反道德准则, 例如,卖方与她或买方签署代理协议.

第12-3条概述了此种要约的条件, 说明:“提供保费, 奖, 商品折扣或其他诱因, 出售, 购买, 或者租赁不是, 本身, 即使获得利益取决于上市,也是不道德的, 销售, 采购, 或通过提供报价的REALTOR®租赁. 然而, REALTORS®在任何此类广告或其他公开或私人陈述中必须谨慎和坦诚,以便任何有兴趣接收REALTOR®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REALTOR®报价的方将清楚地了解, 彻底的, 提前了解要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提供任何促成交易的诱因均受州法律的限制和约束以及任何适用的业务标准所规定的道德义务的约束.”